放射科的放射安全管理制度有哪
一、对放射治疗场所和运行中的放射治疗装置进行定期放射防护检测,确保放射防护设施完好与放射治疗装置性能的稳定。
二、经重大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治疗装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培训。
四、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年四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每二年体检一次。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七、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八、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放射科需要建立哪些制度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一般来讲有以下几种:辐射防护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事件应急预案、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放射诊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制度(培训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此外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中这些制度会有进一步细分和补充。
除尘器检修期间有哪些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除尘器检修期间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如下:
(1) 在除尘器内部及外部高空检修作业时,应按GB 26164. 1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停炉后的除尘器应进行自然冷却(特殊情况应按批准的 规定措施进行冷却,控制冷却的速率)。
除尘器内部检修应在除尘器入口温度降至40°C以下进行,经 检测确认已排除除尘器内残余有毒气体后方可进行,除尘器内部 检修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通风状态。
(3) 进入电除尘器、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电场内部检修前,应 切断高压电源,挂上警示牌,将高压隔离开关置于接地位置并锁 定,用接地线对高压硅整流变压器输出端电场进行放电。
每个供 电区集尘极均应做好接地措施,以防电场有残余静电。
(4) 进入除尘器电场内部检修前,电除尘器各加热系统应解 列,应将全部转动设备停运并断电,检修期间应执行停、送电操 作制度。
(5) 进入电除尘器电场内部检修前,应按规定在控制盘上取 下人孔门连锁系统的钥匙,在醒目处悬挂“电场内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6) 进入除尘器内部检修前,应将除尘器内部积灰清理干净, 应确认全部灰斗内无存灰。
(7) 进入除尘器内部检修时,应停运送风机和引风机。
(8) 进入除尘器内部检修,至少应有两人,其中一人负责监 护,除尘器人孔门外部应另安排一人负责接应。
(9) 检修用的照明电压不应大于24V。
(10) 除尘器内部检修使用的电焊线不应漏、放电。
在袋式除 尘器和电袋复合式除尘器内部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对滤袋进行防 火保护.避免损坏滤袋。(11) 当灰斗装有放射性料位计时,检修人员进入灰斗内工作 前,应先将射线源防护铅盒关闭(转动90°)。
更换射线源重新运 行时,应请制造厂派人更换或指导。
(12) 除尘器内部检修完毕后,应对检修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和 清理,任何杂物及工具不应遗弃在除尘器内部。
对于检修构件表 面的棱角及毛刺应进行钝化处理。
(13) 电除尘器及电袋复合式除尘器检修,检修人员在进行高 压隔离开关操作、装拆接地线、对放电极进行接地放电等作业时, 应穿戴符合相应绝缘等级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
(14) 对于滤袋在设计使用寿命期间内破损率大于设计值,以 及出现锅炉爆管、锅炉排烟超温、除尘器阻力异常增加等影响滤 袋寿命情况时,应做好过程记录,以便在检修中作为查找原因的 分析资料。